出發日期: 出發地:哈爾濱 目的地:俄羅斯
符拉迪沃斯托克在1860年前屬中國領土,中國傳統名為“海參崴”,當地人稱“崴子”(意為港灣),因盛產海參而得名。歷史上海參崴曾自唐、遼、金起,這里已漸見人民活動。元時稱為永明城。清時該地被劃為吉林將軍的領地內。自17世紀中期,沙俄皇朝伺機東侵,尋求在遠東地區開拓港口。清康熙年間清政府和沙俄簽訂的《尼布楚條約》中明確訂明海參崴所在地區屬清朝,清朝中后期國勢日衰,第二次鴉片戰爭中,1858年清政府和沙俄簽訂不平等的《璦琿條約》,規定包括海參崴的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為中俄共管。1860年俄國又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《中俄北京條約》,清政府割讓了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的約4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,其中包括海參崴。